教招標準調整 低收入戶可緩召

立法院院會3日三讀通過《兵役法》修正案,緩召標準有部分放寬、有部分變嚴。(中央社)
立法院院會3日三讀通過《兵役法》修正案,緩召標準有部分放寬、有部分變嚴。(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綜合報導】

立法院院會3日三讀通過《兵役法》修正案,將原本「父親」年滿60歲或死亡、家中「沒有兄弟」的後備軍人可辦理教召緩召,改為家中「父母」年滿60歲或死亡,同時「沒有兄弟姊妹」,才能緩召,等於緩召標準有部分放寬、有部分變嚴。另外,還增訂高中教師或無其他兄弟姐妹負擔家庭生計、並訂為中低收入戶者得以緩召。

新版《兵役法》,與過去較為放寬的部分為,後備軍人家中只要有年滿60歲的父母親,或是父母親死亡者,可以緩召;但過去只要家中父親年滿60歲或死亡,且沒有兄弟就可申請緩召,未來則是家中同時要沒有兄弟姊妹,才能申請緩召,比過去嚴格。

另外,為因應12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保障接受12年國民基本教育學生的受教權,此次《兵役法》修正將高中現職教師,增訂為得申請緩召人員,並配合《社會救助法》關於「中低收入戶」規定,增列中低收入戶得予緩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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