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外勞出國一日規定 勞動部支持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9日審查《就業服務法》第52條的修正草案,要刪除外籍移工,在聘僱滿3年後,應出國1天再回台工作的規定,對此,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勞動部贊成刪除,避免外勞在出入境時遭層層剝削。
過去為防止過多外勞取得「永久居留權」,因此,有強制外籍移工「工作滿3年須強制離境1日」的規定,但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質疑,這也造成外勞逃逸問題,形成惡性循環,她認為應修法刪除這項規定,以避免加重外勞不必要的仲介經濟負擔。
陳雄文指出,勞動部一直是贊成刪除這項規定,可避免外勞變相移民或造成其他社會問題,且可縮短雇主人力需求的空窗期。他強調,未來也將加速達成雇主直聘外勞的目標,希望能盡速達成20%~30%。
根據勞動部統計資料,截至今年3月,全台外籍移工有59萬多人,其中產業移工36萬多人、社福移工22萬多人,吳玉琴表示,若遇到產業旺季,或社福機構、家庭看護工作遇到人力不足時,外籍移工的休假權、返鄉權該怎麼兼顧?
陳雄文回應,製造業會有淡季旺季,淡季時可以讓外勞回國,但家庭看護工必須和衛生福利部商量,有替代人力才能讓外籍移工返鄉休假,另一方面也將修訂《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將外勞返鄉休假的權利訂在契約裡面,並作為查核的重點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