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科技策略 業者:開放保護並重
近年來,電子行動支付逐漸成為生活中交易結算的工具。Apple Pay帶領的行動支付風潮逐步在世界各國推展,目前世界各國都在大力推動Fintech(金融科技),對於這一波破壞式創新來襲,面對這樣的機會和威脅,台灣應採用怎樣的策略因應。前資策會副執行長、台灣金融科技公司董事長王可言認為,政府在政策方面,「開放跟保護兩者皆重要」,且要同時進行。
發展金融科技 台灣缺乏整體策略
曾經在資策會服務、對於建立Fintech生態圈非常重視的王可言表示,從創新產業觀點來看,面對全球金融科技快速發展趨勢,台灣還沒有整體策略,政府應該做整體性考量,首要思考「怎樣把整個資訊流主導權留在國內」。
面對金融創新帶來的機會和威脅,要思考策略面應該怎麼做。前陣子關於是否開放Apply pay登台,王可言曾公開表示贊成,但他強調要「有條件開放」,要跟整體策略有連結,否則,這樣的開放就會變成沒有價值且有害。
為何這樣說?因為在Fintech裡面,最重要的就是「資訊流」,「支付」是資訊流裡面的第一關,當國內對第一關的資訊流沒有主導權,Fintech產業發展就會是重大危機 ,這是首先要被注意的。
政府的產業策略 應兼顧開放及保護
其次,Fintech是一個顛覆性創新的產業,但現在的環境及法規對相關業者非常不利。我國的法規幾乎是只要一創新就觸法,在整個監管模式上,「沒有規定就不能做」,但創新一定是做沒有規定做的,所以一定不能做。
王可言說,那本來沒有問題,但問題在於,我們在開放過程中的做法。以支付來說,在台灣花了3年時間爭吵第三方支付能不能做,但是,在開放之後,就立即遭到國際大廠長驅直入。
有人說,中國大陸的支付寶或WeChat把國外資金帶入台灣,「但台灣公司能以同樣方法進入中國大陸嗎?」王可言強調,所有國際交易與貿易都需要談判,如果單方面開放就會自撤長城,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希望我們政府機關在訂定策略時,要把產業的未來發展列入。開放跟保護是兩件非常相關且重要的事,而且保護要訂定時程,因為長期保護只會讓產業弱化,但又不能在產業一開始還脆弱時就不保護,所以在策略上要非常注意。此外,開放國際大廠入台時,一定要以國內市場為籌碼,協助國內廠商有對等公平的發展機會。
曾在公部門工作、甫辭掉資策會副執行長的王可言也指出,政府在整體跨部會協商時有漏洞,因為創新產業發展是跨部會的事,與金管會、經濟部、國發會、財政部都有關,才會造成政府在面對Fintech時非常無力。他建議,在行政院裡面應該設一個專門委員會,主導創新產業的發展。
台灣創新產業非常弱勢。王可言說,我國創新產業取得資金的困難度在國際上數一數二,雖然主管機關有些獎勵,但是,獎勵目標往往是資本家,而非創新價值的創造者。這方面台灣需要改善,雖然有一個閉鎖型的《公司法》,但相對於美國對創新產業的協助來說,有落差且需要繼續改進。
至於如何創新,第一個是「產業結構改變」。王可言直言,這部分還有很大的突破空間。一般而言,金管會往往希望由金融機關主導金融科技的發展,但這策略本身就有問題,因為以現有金融機關的模式而言,要銀行大幅度創新有困難,只能要求逐步創新。如果要結構改變,還是要新創公司來努力,這方面還需要國家策略性地增加輔導。
電商業者:政府應提供更自由多元空間
致力於創業生態圈、在台灣長期推動創業、現任TiEA(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發展協會)理事長及AppWorks(之初創投)創辦人林之晨表示,電商協會目前有235家會員,包含台灣大、中、小型網路與電商公司,可說是台灣最具代表性的網路與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AppWorks 主要透過 AppWorks Accelerator 創業加速器幫助早期團隊創業,至2016年初,AppWorks已經幫助、投資超過275個新創團隊。
身為TiEA理事長的林之晨認為,就協會立場而言,政府態度須更開放,提供更自由及多元的空間給業者及消費者,在數位經濟與網路購物市場發展上,更要與國際同步。
對資訊安全的問題,林之晨提出,對於提供技術服務的廠商,政府應該要有能力去監督,而非一昧限制好的資訊服務來台發展。此外,如果本土TSM廠商缺乏國際競爭力,應該要有針對性地培養本土廠商,要用科技研發預算、研發投資抵減、培養一流技術人才,不應該用媽寶社會邏輯去阻止國外廠商來台發展,這樣只會殘害本土TSM廠商的長期競爭力。
跨境電商 未來出口成長重要引擎
有人說,台灣電商在跨境時缺乏競爭力,但事實上,台灣電子商務一年有高達5千億元到1兆元的交易額,中國大陸的淘寶只有200~300億元。淘寶來台經營這麼久,只占有不到10%的業績,可見台灣電子商務在本土很有競爭力。
林之晨說,由於政府對各國的談判能力不足,對於電商出口沒有相關鼓勵政策,關稅沒有優勢,導致台灣電商打不進去別人的市場。為了讓電商跨境到中國、東南亞等新興市場去發展,讓數位經濟廠商能成為台灣下一步出口成長的重要引擎,政府應該努力創造最適優惠出口。
另外,在人才方面,林之晨說,常聽到廠商抱怨,要做出口跨境電商生意時,苦尋不到國際人才。台灣每年用高等教育體系培養1~2萬名國際學生,卻要求他們必須達到考核標準才能留在台灣工作。但實際上,剛畢業的外籍生往往達不到該標準,致使沒辦法留在台灣,這點對台灣非常不利。他期望政府協助廠商,能夠較方便地僱用國際人才,也要加強台灣教育體系國際化,甚至考慮把英文當作第二官方語言。
讓新創企業自由生長 而非預先壓制
身為第一線創新業者,Vpon(威朋股份有限公司)是台灣的大數據廣告公司,執行行動廣告精準投放及行動創意溝通策略,目前在亞洲地區,包括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東南亞擁有超過1千家遍及各產業的知名品牌廣告主,每月活躍用戶數達5億,每月可產生300億次以上的廣告流量。
談到亞洲各國大數據環境的進展,Vpon創辦人吳詣泓說,依照發展程度來看,目前中國是最強的,日本很先進 ,台灣、香港偏落後,再來是東南亞。
台灣在大數據這塊也發展落後,吳詣泓認為,台灣業者的能力其實不差,最大問題是環境「不敢開放」,所有人的心態很保守,不敢大破大立。相較於中國大陸的做法,在初期不理解網路金融時,採取先開放,讓大家野蠻生長,再從成長過程中側面學習產業脈絡。
吳詣泓說,對於剛萌芽的產業,不應預先設定一個框架將其套牢,政府也不應該先規範,應讓新企業先嘗試自由生長,從市場學習,再回來訂立規範或法律,最後才能從已經成長起來的公司收稅,這樣對於國家才會有正向循環。
吳詣泓認為,政府應該更開放,雖然開放會有很多問題,但政府應該去承擔。他建議,台灣設一個限定地區的金融特區,其核心不在監管而在開放,給大家最大的彈性,讓年輕創業家能發展創新,打敗其他國家的新產品、服務或技術。
迎接數位時代 立委促改變舊思維
針對眾多創新業者極力呼籲政府更加開放,並希望受到國家更多的支持,立法委員余宛如指出,其實政府部會對於這些議題已有採取因應行動,但往往很多議題放到虛擬世界時,對其發展就不容易掌握。她認為,迎接數位經濟時代,無論政府或人民,都應該改變思維,不應過度固守過去的經驗。當發展新的產業時,應清楚自己的守備位置在哪裡,透過互相合作,協助新創事業能更快速地蓬勃發展。
對於國內金融科技發展受限制,立法委員許毓仁表示,國外在金融創新產業上的法規是正面表列,但我國卻是防弊大於興利,面對全球新創浪潮,政府有責任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在法令上鬆綁,扶植一個生態系,大家應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