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36%承諾跳票 健保會批政府違法
衛福部不顧健保會反對,104年底逕行公布《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5條修正案,自行減免保費負擔義務,並公告該法規溯及既往自104年1月實施。健保會17日指出,此舉不但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不溯及既往,更造成健保費1年短收72億。由於該法案已送交社福衛環委員會,健保會15名委員聯名由8名代表向立法院及新政府喊話,「撤回違法公告、維護健保永續」,同時拜會朝野黨團尋求支持。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天仁批,二代健保政府說要提高負擔到36%,結果是假承諾、博歹筊(設局詐賭)。政府施政應有誠信,也應合法,法律原則不得溯及既往,只有立法院或法律授權下可溯及既往,政府應負擔健保金額,卻自行修正行政法規,還溯及既往,已帶頭違法,他希望新政府依民主法治原則重新檢討。
「除了每年短收72億,加上菸捐調降(從75%減到50%)及補充保費變更,1年健保費共短收180億,5年累計短收900億。」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祕書長滕西華說,雖然現在健保安全準備是正數(2,300億),但5年後安全準備就會居於負數,加上短收的900億,很快就會因為政府修法免除健保義務,民眾必須面臨保費增加,且比預期還高。
衛福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5條,將政府法定負擔保險經費下限36%,放寬納入社會福利補助特定對象保險費,包括原住民、中低收入戶、經濟弱勢等9項。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財稅研究委員會委員李永振指出,72億當中9項屬社會福利,社會保險與社會福利有區別,怎可混為一談。72億屬其他公務預算,不屬健保範圍,不合理之外,也不符合二代健保立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