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權歸國家 中國屋主無保障

不論土地租約是20年還是70年,北京當局都沒有說明,當土地租約過期的時候,業主將處於何種境地?(Getty Images)
不論土地租約是20年還是70年,北京當局都沒有說明,當土地租約過期的時候,業主將處於何種境地?(Getty Images)

【記者秦雨霏/編譯】

中國溫州的一些公寓業主最近因土地租約過期卻不知如何續約而引起騷動。先前有報導說,業主首先需要支付一筆相當於房價1/3的費用來延續土地租約。溫州的土地所有權爭議突顯了在一個所有土地屬於政府的國家裡,業主權利具有重大的不確定性。此事在中國網路上激起憤怒的抗議。

溫州租約與各地不同調

《華爾街日報》報導說,溫州的情況比較罕見,但是它引發的震盪不容小覷。受影響的幾棟公寓樓位於溫州鹿城區,那些開發商當初蓋樓時,僅僅購買了20年的土地租約,而大多數公寓的土地租約都是70年。

2002年,中央公布新法規,要求地方政府按照70年為限釋放土地給住宅開發項目。但是在這之前,溫州地方政府以20年為限釋放了一些土地。

但是不論土地租約是20年還是70年,北京當局都沒有說明,當土地租約過期的時候,業主將處於何種境地。溫州政府的決定很可能將向中產階級業主們暗示,政府在未來意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租約過期時 續約規則還沒訂

報導說,中國在20年前才開始實施業主制度。大約3/4的城市家庭現在都擁有物業,但是中國卻還沒有形成西方式的業主法律保護體系。在美國,大多數業主持有房地產永久所有權,而在中國,政府持有所有土地所有權,讓開發商們租下土地蓋房。

雖然土地使用權在世界其他某些地區也存在,如香港、新加坡,但是這些地方的租約通常是99年。而中國的奇葩之處在於,在租約過期的時候,如何續約的規則還沒有公布。

上海仲量聯行的周德平建議,可能的解決方案是用物業稅來取代延續土地使用權的費用。

北京敢為難廣大業主嗎?

直接受影響的居民數量據信比較小,但是此事至少讓一筆交易陷入僵局。鹿城區水心公寓的一個買家告訴《華爾街日報》,他的購房交易被擱置,因為土地租約在3月分已經過期,當局還沒有決定要如何做,也沒有一個解決期限。他說賣家無法拿到錢,而作為買家的他,也無法退出這筆交易。

分析師懷疑北京當局是否敢於在土地續約問題上冒險採取嚴厲措施,諸如重新購買土地使用權或對房價作出巨大的重新評估。那些措施可能損害房地產價格。中國的中產階級業主們也可能會迅速挑戰他們視為損害自己房產價值的政策。

香港城市大學城市研究專家葉毅明告訴《華爾街日報》,對房價的擔憂正將全中國的城市居民通過業主協會團結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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