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誰貼文指BRT案造假 台中市交通局報案
台中市BRT轉型優化公車快一年,日前有人在優化公車站內張貼告示,指稱「BRT案交通局多處造假,並與監察院承諾盡速恢復機電設備使用」,引發民眾質疑。台中市府交通局駁斥該內容屬惡意造謠,企圖影響台灣大道公車秩序,已向警方報案,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針對告示內容,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目前並未接收到監察院對BRT的任何調查案件,所謂「承諾盡速恢復機電設備使用」之說,完全子虛烏有;為揪出蓄意散播不實謠言者,已將散布照片當事人的資料交給警察局,後續將配合查證。
交通局指出,BRT去年轉型優化公車,也曾發生破壞公車路線圖,經檢察官起訴,當事人被判刑4個月。此次行為不只破壞公物,也是在公開場所惡意散播侮辱市府造假,已符合《刑法》第140條對於公署公然侮辱罪,可處6個月徒刑。而該行為也足以毀損機關名譽、構成誹謗罪,依《刑法》第310條可處1年有期徒刑。
「大多數乘客都反應車上收費、比站外收費方便」,王義川強調,優化公車採車上收費機制,與市區公車系統票證完全整合,功能健全,先前的車外票證設備已無需使用;目前站內機電設備驗收與應用都受到2年前未完工、未驗收的影響,目前正善後中,可望今年中完成初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