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食管理 立委:中央不能落後
歐美掀起剩食風潮日漸受重視。立委李彥秀11日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質詢時表示,現在是與其創造糧食不如做好剩食列管。不能再利用的食物,應防範杜絕不肖廠商隨便再利用;可以再利用的剩食則做更好的運用,包括捐贈慈善單位。剩食可運用部分,地方比中央走的還快,台中市已經開始做,中央不能老是在各縣市後面跟著。希望環保署、衛福部能重視剩食,在近期內把相關法令研擬出來。
台灣每年每人浪費100公斤食物。李彥秀說,剩食如何做更好的運用是很重要課題。剩食、食物銀行如果是重要政策與方向,法規卻在原地踏步,所以她才說要修法。
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表示,剩食是雖超過保存期限,只是錯過最佳賞味期但沒變壞。如果要環保署列管,用《廢清法》沒辦法好好管剩食,因為剩食會先被認定為廢棄物,剩食變廢棄物再利用或給人吃,會出問題。
張子敬說,如果快超過保存期限,經營好的大賣場,可能做成熟食或低價促銷就賣掉了,剩食會很少很少。未來如果只用管制手段不太容易掌握數量,以環保署立場及法規執行剩食是否恰當?需要仔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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