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媒體壟斷 學者:應取消頻道代理商
台灣有線電視市場被5大系統業者掌控,台師大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陳炳宏17日出席反媒體壟斷法制化公聽會時表示,台灣電視媒體問題出在平台比例分配,4大頻道代理商擁有將近70個頻道,4大代理商中,其中第1、3大都是有線電視系統擁有者,系統業者兼頻道代理商,這樣要如何談反壟斷?他建議有線電視市場水平、垂直整合必須做切割,才能打破壟斷。
陳炳宏也指出,全世界只有台灣獨有頻道代理商制度,代理商只需到經濟部拿營業登記證,完全不受任何廣電法規規範。境外頻道業者曾跟他抱怨,台灣頻道代理商的存在,是把1頭牛剝2層皮。陳炳宏認為應該取消頻道代理商制度。
此外,陳炳宏反對黨政軍擁有廣電媒體,他表示,反壟斷條款一定要訂定媒體經理人的身分、資格,尤其是限制條件應該把黨政軍放進來。民主社會中被監督者政府,就是不應該擁有監督者媒體。
立委黃國昌說,學者建議切斷系統與頻道整合,《反媒體壟斷法》應考慮朝這方向邁進,還是會產生實務上很大困擾?系統商是否適合做代理商?完全禁止還是一定規模以上系統業者才禁止?這些問題都需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