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丁三姊弟事件」教我們的一堂課 人類為什麼要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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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天泰(Knight)

元宵小過年在即,當台灣社會大眾正興高采烈地討論「台北燈會葫蘆福祿猴」時,曾引發大量迴響及各界討論的「布丁三姊弟事件」似乎被遺忘塵封,卻也是筆者要討論此議題的時機。

儘管已有律師、醫師、行銷專家、心理師各站在不同專業,探討此議題,但筆者認為,首先必須被關注的是「為什麼人類要付出愛心去行善?」

「為什麼人類要付出愛心去行善?」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社會大眾討論「布丁三姊弟事件」新聞時,應對此問題有某種程度的了解。英國演化生物學家Richard Dawkins曾在《Selfish Gene》提到,「自私」是演化中將基因保留下來的重要特質之一,基本上每個演化中保存下來的基因,都避免不了「自私」的性質,但如果真是如此,為什麼人類會想要付出愛心去行善?

科學論證:有益身心健康快樂

在科學證據上,美國凱斯西儲大學(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生命倫理學教授Stephen G. Post和小說家Jill Neimark所寫的《Why Good Things Happen to Good People》曾提及:「當人類付出愛心去行善事,有助於我們原諒自己的過錯,而寬恕自我是幸福感的關鍵。」

在過去十幾年來,已有超過500項嚴肅的科學研究證實,人類付出無私的愛心,所做的善行,確實有益人類健康。後續的相關研究也發現,當人付出愛心去行善的當下,這些付出方式具有特別強大的力量。幫助朋友、親人和鄰居,以及支持伴侶,都會降低人類的死亡率,人類付出愛心去行善的行為,與較低的疾病及死亡風險、降低罹患憂鬱症的機率、增強人際互動能力、培養同理心、提高正面情緒,都有密切相關。

此外,新近研究中,神經科學家也注意到,人類在做善事時,大腦會產生激乳素,帶動多巴胺及腦內啡的分泌。腦內啡與多巴胺都會使我們感到快樂感。

哲學思辨:幫助人類通往幸福

在哲學思辨中,著名的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Socrates)認為,「真知」本身就足以使人行善,也因此帶來幸福,有助於個人,更有助於整體社會。之後的哲學家柏拉圖(Plato)也說:「善行給我們自己力量,也激發別人行善。」

在哲學家的視野中,人類付出愛心行善,不論是在個人、社會與世界都是有助益的,並形成一種善的循環。人類的幸福,建立在對道德必然性的認識和實踐上,行善者得到幸福,重視的是行善與幸福的一致性,強調的道德善是人類在面對精神性,和生活的物質性上的本質行動。

然而,一定會有人想問:「這麼說來,幸福只是行善的外在報酬嗎?」

在哲學思考者眼中,人類是群居動物,人類的善行,表現為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互動,是一種利他的愛,也是積極的善。人與人之間必然彼此依存和互相幫助,付出愛心行善本身就是幸福,因為善的生活是一種公正無私的善美生活,是人類對善本身的熱愛,是自我價值的實現,及獲得善美的生活過程。所以過程中通常伴隨著幸福的體驗,也幫助人們掙脫因金錢、物質的綑綁。

人類因過度重視金錢、物質所產生的枷鎖慾望,造成只能在物質與物欲中找尋屬於自己的自由,卻永遠找不到,當人類透過付出愛心去行善便是有助於自己,重回理性的道德哲學思考上,因實踐善行而有機會找到真正幸福的自由。

回歸最初、最終的教育意義

回到「布丁三姊弟事件」的議題上,當我們透過上述的科學證據、哲學思辨等論述,了解到「人類付出愛心去行善」的根本原因與教育意義——對自己、社會與世界都是有助益的。那麼是否會想到當初網民對事件中的犯錯者,進行集體網路霸凌,合理化各式妖魔化的標籤,並自認為在執行所謂的絕對正義,這樣的行為和當初想行善的原初目的是一致的嗎?想導正在該事件犯錯者的偏差行為,難道只有透過文字暴力與言語霸凌所造成的輿論壓力方法可行嗎?如果以教育關懷的愛心取代標籤妖魔化的傷害,是否可以創造更大的可能性?

「尊重」的英文「repsect」,源於拉丁文的「respectare」,意思就是「再看一次」,必須一再觀看,深入仔細地看,直到超越自己的偏見與評斷為止。面對事件,我們能否尊重自己的理性,並勇敢地運用理性來反省思考此事件?如何讓表面披著正義披風,實質上卻只是縱欲式的網路霸凌不再發生?「布丁三姊弟事件」或許只是一件降溫的爭議事件,但爭議本是一面鏡子,其實也可以讓我們各自地真誠看清楚自己的人性,然後往更好的地方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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