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營養午餐 彰縣:免費限弱勢生
彰化縣國中小免費營養午餐走入歷史,縣府教育處1日提出營養午餐精進方案的配套措施,從104學年度下學期開始,一般生營養午餐將每餐補助20元,而經濟弱勢學生維持全額補助,預計每年可省下4億元經費。
彰化縣國中小學免費營養午餐從98年2月開始辦理,推動至今共計支出約70億餘元經費,縣府下學期開始取消全額補助,改為一般生補助20元,同時取消私立學校一般生的補助。 國中自辦廚房供應午餐者,一般生每餐自費16元;中央廚房及受其供餐學校者每餐自費18元;外訂團膳者每餐自費26元。
國小部分則是自辦廚房供應午餐者,一般生每餐自費14元;中央廚房及受其供餐學校者每餐自費16元;外訂團膳者每餐自費21元。教育處長林明裕表示,凡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突遭變故、父母一方失業、單親家庭或特殊境遇者而由各班導師認定需要補助者,仍然維持全額補助。
彰化縣長魏明谷指出,營養午餐發展至今,考量現況有些必須改革事項,如食材上漲後,補助金額沒有相對提高,使得食材內容物縮水,影響學生吃的品質,因此必須有所精進改革,由政府補助一定額度,食材隨著物價的波動,做適度的調整,對發育中的孩子也比較好,而省下的經費則將挹注於教育建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