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馬家結構債案再審 最高法院駁回
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杜麗莊夫妻因為2005年間的結構債案,將私人持股倒給元大京華證券,導致股東蒙受4.4億元損失,各被判刑7年4月定讞。日前二度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執行刑罰被駁回後,提出抗告。最高法院認為,馬志玲夫婦係以會計師證述聲請再審,不符合法定程序,5日裁定聲請理由撤銷,並駁回其餘抗告,全案定讞。◇
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杜麗莊夫妻因為2005年間的結構債案,將私人持股倒給元大京華證券,導致股東蒙受4.4億元損失,各被判刑7年4月定讞。日前二度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執行刑罰被駁回後,提出抗告。最高法院認為,馬志玲夫婦係以會計師證述聲請再審,不符合法定程序,5日裁定聲請理由撤銷,並駁回其餘抗告,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