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馬志玲夫妻提再審 最高法院駁回
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杜麗莊夫婦因結構債案,各遭判刑7年4月確定,杜麗莊已於去年8月入監,但馬志玲因重度失智停止執行。夫妻倆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與停止執行被駁回,提起抗告,但最高法院6日駁回2人抗告定讞。針對馬志玲暫緩發監,台北地檢署表示,馬的病況仍未好轉,待其痊癒再發監。
最高法院駁回理由,馬志玲委託兒子馬維建以輔佐人身分委任律師提起聲請,不符法律規定;同時,確定判決認定的違法事實錯誤,是屬於判決是否有違背法令的問題,應聲請非常上訴,但馬卻聲請再審,且無法定新事實或新證據,因此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