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濫用監控系統 民權無保障

在這個追求訊息化的社會,攝影鏡頭已經織成了一張無形的監視網。(Getty Images)
在這個追求訊息化的社會,攝影鏡頭已經織成了一張無形的監視網。(Getty Images)

文/記者周慧心

前段時間中國廳級官員畢國昌自曝「被三亞城管欺負得只剩褲衩」事件再起波瀾。一微信帳號「三賤客」發布多段影片稱畢國昌說謊,曝光的影片包括路面監視器、市政府門口監視器、畢國昌所居住小區門口的監視器影片等,這些不同地區的監視器影片,竟可隨意上傳到網路上,引起民眾擔憂公民的隱私權將受到威脅。

據新華網12月21日報導,從廳級官員在三亞「維權」事件引發了公共監視系統的監管問題。本來是一普通事件,但隨著幾段監視器影片在網上曝光,卻演變成一場關於「隱私權」「影片監視器監管」的話題。

近期中國公民個人在公共場所被監視器影片拍到、並被上傳網路公開的事件,頻頻出現在媒體上,這是否意味著,從此,個人的行蹤將無所遁形,每個人的私生活都隨時有被曝光在網路上的危險?

監視器影片被濫用

12月12日一則名為〈最新影片鐵證!扒開畢廳長的醜陋嘴臉!〉的文章在網上熱傳,為了證明畢國昌說謊,文章中附帶了3段影片和一張監視器影片截圖,影片內容包括一段路面監視器、一段市政府大門前的監視器、畢國昌小區門口監視器影片截圖、一段市政府大院的監視器。這些監視器包括幾個不同地區,而曝光影片的微信帳號「三賤客」也非「正當」來源。

這些公共監視器是誰調的,通過什麼管道得到,此管道是否合法?這些都是網民議論的焦點。

新華網文章〈廳官被欺事件再曝監視器影片難管:維權時難調取,網上又隨處見〉中對此影片來源表示質疑:「剪輯如此細緻的影片,需要對接聯繫多個部門,並且調取影片需要一定的法定程序,一般需要公安機關等部門通過立案等程序進行調取查看;如果是政府部門調取影片,那為什麼不通過政府權威部門發布,卻通過一個未經認證的自媒體公眾號(私人帳號)?」

據《新京報》報導,三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工作人員稱,對於交警方面的路面監視器,屬於保密內容,要想調取必須有相關手續才行。普通個人無法從交警方面調取出路面監視器,只有公安局、交警等辦案部門才能調取。該工作人員表示,大部分路面監視器,公安和交警都有,而且很多私人單位都會安裝監視器,對於以上監視器影片的來源他並不清楚。

伴隨著事件的不斷發酵,社會公眾的擔憂也與日俱增:林立於大街小巷的監視器,是否有規範的監管,拍攝的內容是否會隨意洩露,從而侵犯人們的隱私?

在這個追求訊息化的社會,攝影鏡頭已經織成了一張無形的監視網,布滿社會各個角落,讓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被聚焦的對象。公共監視器影片被濫用的現象時有發生:今年9月,中國有個網站叫做「俺瞧瞧」,在該網站上可搜到來自江蘇的直播影片600多條,13個市都沒能倖免。影片種類五花八門,有餐館、風景區等公共場合的,也有企業監視器影片,涵蓋各個生活環節。更可怕的是,這些影片任何人都可以直接觀看。

維權公民卻難以調看影片

一方面是一些影片頻頻外洩,甚至在網路中隨意傳播;另一方面公民在維權時,常常遇到監視器「難調取」問題。

據《北京日報》早前報導,乘客齊小姐因為在地鐵裡摔傷,打算狀告地鐵公司,但她沒有證據,只能靠法院調取事發當天的監視器影片,但地鐵公司卻回答說,車站雖然有監視器,但是是循環錄製,7天就會覆蓋,而且影片要定期清理,起訴距事發已經過去8個月,早就沒有了。

一位張女士告訴記者,她在銀行取到假幣,但銀行認為她離開櫃檯,應自行負責損失。為了證實自己沒有偷換錢幣,張女士要求銀行調取監視器影片卻遭到拒絕。

市民閆女士存款2萬餘元,帳戶內存款反而減少了,當她要求查看監視器影片時,銀行卻稱監視器設備出現故障,無法查看。

大學生馬躍2010年8月從北京鼓樓大街地鐵站站台墜下,被高壓線電死,地鐵方面表示沒有影片可查,馬躍的母親,只好扛著牌子在地鐵裡尋找知情者。然而,有一類似事件,2009年7月17日8時25分,一男子在北京地鐵1號線南禮士路站,由東向西方跳下站台致死,事後,地鐵公司卻拿出了監視器影片,證明被軋人是自己跳下站台。

這些案例不得不讓人質疑,責任單位掌握著重要證據,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可以隨時更改、甚至銷毀影片,當事人就算告到法院,法院也難以調取證據。

有法不依 中國監視器系統「失控」

有專家指出,監視器實施了數十年,但當前對於其安裝、影片內容的使用等方面,相關的監管責任尚不夠明確,缺乏統一的規範管理辦法,這對於約束相關行為,避免公民隱私被侵犯增加了難度。

中國各個城市大街、小巷、餐廳、酒店、商場等地,誰可以安裝監視器設備?這些監視器採集的影片訊息應如何儲存和利用?

《法治週末》引述一位相關人士的話:「就目前的情況來看,誰都可以安裝一個電子監視器,沒人監管,無法統計精確的數字。而這些監視器所採集的訊息,也處於無序的狀態。」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佔領律師告訴《法治週末》記者,雖然在中國並沒有全國性的統一規定,但各地頒布的相應文件,對此卻有著明確的要求。北京市早在2006年便頒布《北京市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對監視器的建設、管理作了明確規定。

除北京市以外,中國多個省市都頒布過類似這樣的文件,然而,雖有規定,但卻難以真正落地。即條例、規定都只是一紙空文,沒有相應的單位進行監管。因此,中國民眾一方面個人隱私隨時被「直播」,而同時因權利受損要求提供影片時,對方可能以任何藉口拒絕。總而言之,公民的權利完全沒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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