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容業者涉壟斷 遭公平會重罰58億元
針對國際電容器大廠涉及國際卡特爾(聯合壟斷)行為,公平會9日決議通過,包括日商Nippon Chemi-con、台灣佳美工等10家鋁質及鉭質電容器業者,因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禁止規定,共計處以新台幣57億9,660萬元罰鍰,創下公平會成立以來,對國際廠商罰鍰金額最高紀錄的處分案件。
公平會指出,這些業者涉及透過參與會議交換價格數量等敏感資訊,達成限制競爭的合意,足以影響我國電容器市場,因涉及聯合壟斷,違反《公平交易法》。公平會表示,該案件是用寬恕政策而作成處分的重大案件,為我國與美國、歐盟、新加坡共同展開調查國際卡特爾案件之一,而我國是國際上第一個做成決議處分的國家,屬情節重大案件。
另外,公平會表示,近年來,公平會已透過幾次修法,使執法機制更為完備且與國際接軌;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對於共同打擊跨國卡特爾,已凝聚共識並加強合作,近期我國已與日本簽署「台日競爭法適用了解備忘錄」(MOU),故對跨國經營者而言,國際執法也日趨嚴格。
公平會說,對於取締違法行為,向不寬貸,故事業倘有涉及聯合行為,應可依循《公平交易法》有關寬恕政策之規定,向該會提出申請,以免除或減輕事業所受違法處分的罰鍰金額。
對於公平會的決定,佳美工台灣代理商日電貿(3090)表示,還沒看到相關的正式文件,公司還在了解中,尚無法說明。多家代理鋁質電容產品的業者則表示,對於公平會的大動作感到訝異,事件未來發展和影響程度,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