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結合未申報 台灣大車隊被罰50萬
公平交易委員會14日表示,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全球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天網商務有限公司結合,應向公平會申報結合而未申報,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規定,處台灣大車隊新台幣50萬元罰鍰,並令台灣大車隊自處分書送達次日起3個月內做必要改正。◇
公平交易委員會14日表示,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全球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天網商務有限公司結合,應向公平會申報結合而未申報,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規定,處台灣大車隊新台幣50萬元罰鍰,並令台灣大車隊自處分書送達次日起3個月內做必要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