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商戴爾涉杯葛 公平會開罰200萬
荷蘭商戴爾企業台灣分公司涉及杯葛行為,使中華電信分公司難以取得標案所需的伺服器防毒軟體,有限制競爭之虞,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遭公平會處新台幣2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經調查發現,民國102年間,戴爾台灣分公司針對標下台南市環保局標案的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協力廠商洽購該標案所需的SonicWALL防毒軟體產品,並要求代理商「不要處理、不要報價」,斷絕供貨。此杯葛行為導致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無法如期完成驗收,同時也對未來其他有意參與投標廠商產生嚇阻作用及寒蟬效應。
因此,公平會認為,戴爾台灣分公司的行為有限制競爭之虞,已構成《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1款「以損害特定事業為目的,促使他事業對於該特定事業斷絕供給、購買或其他交易之行為」,處新台幣2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