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時接送 兒童課後照顧中心4成違規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布「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抽查結果,共查核163家,有74家不合格,其中「違反業者逾期接送規定」不合格率最高,達42.3%。消保處表示,已要求不合格業者限期改正,如屢未改善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在違規項目中,最多的是違反「業者逾時接送規定」,在契約中主要有兩項,包括未約定業者逾時接送兒童時的通知方式或逾時費用,以及業者應賠償逾時接送費用低於120元。

不合格率第二高的項目為「違反審閱期間規定」計17家,不合格率10.4%,其中違規細項則是在契約中並未記載契約審閱期,以及未填寫攜回審閱期間。

消保處表示,已請主管機關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促請業者依照「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再次令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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