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廣告不實 公平會:查無此事
針對網路叫車軟體服務Uber(優步)涉及不實廣告一案,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日前已調查完畢,由於該公司並未宣稱有招募具營業執照的駕駛人加入營運,無涉及廣告不實;至於Uber駕駛是否違反「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違規載客,則屬於交通部權責。
國際叫車業者Uber日前遭交通部認定違法營運,要求停止營業,因此,Uber向交通部提出行政訴願,但訴願遭交通部駁回。Uber違規招攬自用車輛從事載客服務,衝擊大眾運輸服務業,立委認為Uber涉及不實廣告、違反交易秩序,顯見公平會未積極把關,因此凍結公平會105年度的1/4預算,等公平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立法院經委會審查公平會預算,吳秀明在經委會表示,針對Uber是否涉及廣告不實,公平會已在今年初立案調查,經查Uber相關廣告內容後,都未宣稱駕駛具備營業執照,查無廣告不實。至於Uber駕駛是否涉違反《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違規載客,則屬於交通部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