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及勞動助理 勞部籲完成分流
全國各大專校院陸續開學,勞動部15日提醒各學校,盡速完成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分流,並呼籲充分與學生溝通,消弭兼任助理爭議,兼顧校園教學環境與學生權益保障。勞動部表示,若校內平台未能獲致共識,可再提案至勞動部討論,將協助學校釐清。
勞動部表示,基於大學自治精神,建議各校可於校內成立「學習型」與「勞動型」兼任助理認定平台,就校內欲規劃的相關兼任助理制度溝通討論與凝聚共識。
勞動部指出,確定為勞動型兼任助理者,在健保費方面,包括僱用的學生兼任助理,每週工作時數12小時以下者,學生應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
在勞保費方面,科技部也同意學校申請研究計畫時,若有經費不足支應兼任助理的勞、健保費用者,可於計畫執行結束後,申請追加差額;辦理政府機關的研討活動或研究計畫內,可編列僱用學生的相關勞、健保及勞退費用。
勞動部表示,學校內短期、一次性工作的僱用學生,因非全月在職,學校得按工作日數投保勞工保險,並依實際加保天數計算保費,無須負擔全月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