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病患安全 基於公平原則 重複給藥健保不給付

10月起,社區藥局、基層診所、地區醫院重複給6類藥品,健保署將不給付。(Getty Images)
10月起,社區藥局、基層診所、地區醫院重複給6類藥品,健保署將不給付。(Getty Images)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重複用藥不僅浪費醫療資源,也可能對病患造成生命危險。衛福部健保署8日公布,10月起,若地區醫院、基層診所及藥局有重複給降血壓、降血脂、降血糖、抗思覺失調、抗憂鬱及安眠鎮靜與抗焦慮等6種藥物情形,將不給付。

健保署7月開始實施6類藥品重複用藥不給付方案,當時僅針對醫學中心、區域醫院,10月將擴大到社區藥局、基層診所、地區醫院。該方案同時也是基於保險公平給付及不重複給付原則,若病人自己不小心遺失藥物,健保署將不重複給付。

健保署研究員陳尚斌說,健保雲端藥歷系統會記錄病患3個月內領藥情形,供醫師作為處方審視,希望患者不重複使用藥物,避免造成危險,如高血壓患者對藥物不清楚,領了相同的處方,在短時間內服用2~3倍的劑量,造成低血壓、昏倒;糖尿病患吃2倍劑量,血糖降太低,引發休克,都會危及生命。

他說,7月統計藥歷系統使用情況發現,該系統醫院使用率已達100%、診所使用率為82%、社區藥局則是67%。他希望該系統能被多使用,保障病人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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