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老師成「學生卡」業務與客服人員
桃園市「因應升格、提升民眾幸福感」的「學生卡」,發放至各校後,學校承辦教師面對班級導師與家長電話所提出各式各樣的問題,市府以一紙電子文告知「學生卡負責老師」以「Q&A」便能解決。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認為,儼然將教師視為推廣卡片的業務人員。
桃園教育局業務科長巫珍妮認為:「學生卡」有學生證及借書證功能,老師傳學生資料,教育局協助製作「學生卡」,老師反而減少製作學生證及借書證的時間。
目前觀察到的情況,學生在同儕比較的壓力下,理直氣壯的要求家長為卡儲值,而這竟成為家長要求老師處理的「客訴」業務之一,老師不僅是業務人員,還得身兼客服人員。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認為,既然學生卡是專為桃園市學生使用,補發、重製為何不能與市民卡同一窗口,為何要找有課務在身的教師?試想,只要承辦教師上課、研習或出差,這當中產生的時間差,若卡片遺失或有餘額的損失,豈是教師該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