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憑證 部分申請開放委託代辦

【記者莊麗存 /台北報導】

為提供簡政便民服務,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自7月1日起,開放部分自然人憑證業務可委託代辦,除憑證申請及憑證廢止須親自辦理外,包括用戶代碼重設、憑證IC卡展期、憑證IC卡停復用、修改憑證內電子信箱、修改連絡用電子信箱、修改手機號碼等項目,都可委託他人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代為辦理。

內政部表示,委託代辦除憑證IC卡停用、復用功能外,其餘需攜帶委託人之自然人憑證IC卡。委託人及受委託人應先行填妥代辦事項委託書,親筆簽名或蓋章,由受委託人攜帶該委託書、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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