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租賃雙方權益 定型化契約年底送審
現在很多人在外工作、求學,免不了會在外租屋,租屋族最害怕遇到惡房東,而房東也怕碰上爛房客。內政部政務次長陳純敬表示,定型化契約草案預定今年底之前會公布。
常見的房屋租賃糾紛中,提前終止租約最多,第二、三名則為房屋修繕、押租金返還。針對目前坊間出售的契約版本,陳純敬表示,契約中僅有承租人違約處理,而無出租人違約處理;且出租人因房屋出租所增加的房屋稅及地價稅,卻要由承租人負擔不合理。相較於民間版本,官方版本對租賃雙方的權益比較有保障。
另外,為因應社會環境變遷及租屋市場需求,陳純敬也指出,內政部已經在著手研修「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並研議增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例如水、電、瓦斯費等費用、雙方提前終止契約賠償金、承租人未依契約返還房租等事項,以解決目前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失衡等問題。新的契約範本預計在今年年底送行政院消保處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