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飼料分流1年完成 違者最重罰300萬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近期國內發生多起化學原料流入食品中,為防堵飼料、工業原料或非食品添加物流入食品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日宣布,國內兼營食品廠、飼料廠等工廠登記的業者,明年6月10日前須完成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工廠單獨設立,原料絕不能相互流通。

目前國內部分廠商同時具有食品廠與飼料廠等工廠登記,致國內外非食用原料、添加物混充流入食品供應鏈,管理不易。食藥署食品組長潘志寬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去年修法通過,業者必須在明年6月10日前完成分廠分照,食品廠與飼料廠、化工廠要設於不同廠址,且須有獨立出入口,所有原料不能互相流通,避免再發生有違法化學原料添加入食品的狀況。

屆期未完成者,會先要求限期改正,未改正者依法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得廢止其工廠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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