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公僕代罪羔羊?核災食品懲處被疑不公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右)、楊曜(左)2日公布6份食藥署簽呈內容,劉建國質疑食藥署高層故意隱匿,延誤偵辦。(記者陳柏州/攝影)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右)、楊曜(左)2日公布6份食藥署簽呈內容,劉建國質疑食藥署高層故意隱匿,延誤偵辦。(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日本核災食品違法輸台爭議大,衛福部食藥署黃姓科長遭懲處。立委劉建國、楊曜2日公布6份簽呈內容。劉建國表示,柯姓助理研究員簽6次退5次都不放棄,而黃姓科長每次不到30分鐘就往上簽,基層科員、科長勇於任事卻遭高層長官霸凌、糟蹋犧牲,有這樣的官員,台灣食安永遠都不安。楊曜則表示,整起事件食藥署不只延宕公文,且錯用法條輕罰,顯示內情不單純。

劉建國說,柯姓助理研究員分別於3月4、10、16~19日上簽,要求註銷盛裕貿易公司輸入許可並下架回收及銷毀產品,但17日前都僅由簡任技正王貞懿簽核後退回,18日副主任王德原簽核仍被退回,19日才到主任馮潤蘭簽核,但並未決行。柯姓助理研究員一共上簽6次,每次黃姓科長隨即往上簽,他質疑「違法什麼要被調職?」

關於錯用法條,楊曜表示,廠商黏貼標簽遮住日文製造廠所在地,顯然是原屬公告禁止輸入者以假冒矇騙進口,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處7年以下徒刑,併科8千萬以下罰金,而不是第4條規定輕罰3萬~300萬元。

劉建國質疑,食藥署高層故意隱匿,延誤偵辦。他呼籲,應將相關人員調離現職,靜候司法調查。行政院長毛治國應調出公文看看,還給基層公務員一個公道,不要讓基層公務員當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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