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輸台食品雙證明 5月15生效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16日公告,「自日本輸入食品須檢附官方產地證明文件,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及「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需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新措施5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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