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輸台食品雙證明 5月15生效 2015年04月17日 | 綜合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16日公告,「自日本輸入食品須檢附官方產地證明文件,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及「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需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新措施5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