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BOT研討會 修改機制減爭議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因打五大弊案,引發BOT案變相成為圖利財團疑慮。台北市財政局公布新版BOT案標準作業程序,包含BOT案適當性、比例原則、權利金規劃與三階段開標,調整四大面向。財政局建議,可於契約中訂定權利金檢討機制,並規定主體事業最低比例。
柯文哲上任後,清查大巨蛋、美河市、松菸、三創和雙子星等BOT案,並成立廉政委員會調查。市府17日舉行BOT制度研討會,柯文哲在會議上表示,今後不再叫五大弊案,要稱為「五大案」;研討會目的是希望能面對、檢討問題;市府並非反商仇富,而是希望訂定更完善制度,讓公務員能安心依法行政。
目前主體及附屬設施沒有強制規範,甄審作業也沒限定,例如:交九案主體事業比例僅9%,才會招致圖利廠商的爭議。未來BOT案作業程序的第一方向是確認公共建設主體性符合都市計畫精神,第二是過去成立甄審委員會時,府內委員占一半,建議府外委員大於2/3。
至於公告招商時需規範主體事業最低比例,尚待討論。若主體事業比例愈低、附屬事業比例愈高時,開發權利金及營運權利金也應跟著提高,且應與時俱進調整。
財政局建議,推動BOT應考量「公共建設」本質,避免借公共建設之名,行商業利益之實。「主體事業」與「附屬事業」應規範比例,避免社會觀感不佳。
財政局也建議,招商時可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分別為資格標、規格標、價格標)方式辦理,並可於合約中載明權利金檢討機制。
權利金可定期或不定期重新檢討,國外做法是5至7年檢討一次。在機動檢討方面,可在土地公告現值比計畫時成長1倍,或營收有超額利潤達一定比例時,設計利益共享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