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推二次民主改革 促重建議會主義
九合一選舉後,修憲成為朝野熱門議題。不過台灣守護民主平台21日發表聲明,強調「修憲並不等於憲改」,修憲恐淪為枝節修改,也可能越改越糟;因此他們主張台灣第二次民主改革,應以「人權積極主義」與「重建議會主義」為主要基礎,同時還要健全政黨體制,才能改變台灣長期不健康的憲政亂象。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成員顏厥安、劉靜怡、陳昭如、邱文聰21日舉行「人民權利最重要、要改就要認真改」記者會。劉靜怡表示,現行憲政體制偏重傳統防禦性的權力,導致一些積極性的人權不受重視。而縱觀檯面上政治人物的憲改主張,多在爭取切身的政治權力,卻與保障人民基本權益無關,但「賦予他們權力正當性的卻是人民。」
劉靜怡主張,應建立一部基本權利憲章,將人民的基本權利,包括社會權、勞工權、經濟權、文化權等納入《憲法》保障,要求政府不能再消極的等待人民主張權利,而是有義務做出積極作為,來保障、實現人民權益。
至於「重建議會主議」,顏厥安解釋,長期以來,台灣都是被威權的政治力、政黨所控制,所以議會長期被「行政權」及「外造政黨」壓抑,導致代表民意的國會議員往往代表的只是少數民意,並只能把民意反應給行政權及議會外的統制者、政黨,等政黨做出決策後,再交由議會配合執行,議員本身卻沒有任何決策權力。他主張,台灣的政府體制應朝內閣制、準內閣制,或國會具有強大決策能力的美國式總統制方向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