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決議 電價年調幅不得逾6%

【記者吳旻洲/綜合報導】

立法院長王金平19日主持朝野協商,討論新版電價公式機制,會後朝野黨團獲得共識,決議台電每年合理利潤率為3%~5%,電價公式每半年檢討1次,預計最快今(20)日院會會完成二、三讀,今年4月1日正式上路。

立法院19日召開電價公式協商,經過討論後達成共識,決議納入電價緩漲的「天花板機制」,半年調幅不超過3%,全年累計調幅不超過6%,且按公式每半年檢討1次,該公式自審定日起,施行2年;而台電合理利潤投資報酬率為3%~5%,有累積虧損待彌補期間,投資報酬率上限5%,全數彌補累積虧損;累積虧損不存在時,投資報酬率降為3%。

朝野協商也要求,行政院在半年內將《電業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在行政院版送立院前,民進黨團所提的《電業法》草案先行付委,但須待行政院版送立法院後併案審查,若行政院版半年後未送達立法院,則民進黨團版本逕行審查;而電價費率審議會組成中,政府部門及所屬者不得超過1/3,近3年內與經濟部及台電涉及電價與台電業務相關委辦、委託研究關係人士,不得任電價費率審議會成員。

此外,日前經濟部宣布,以平均攤退方式,把因國際燃料價格下跌,台電所節省的94億元成本,回饋給全台住宅與小商家用戶,合計約有1,200萬戶可受惠,每戶回饋金額為800元;若新版電價公式確定在4月實施,國人2015上半年的電費負擔,可望大幅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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