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住宅弊案 趙藤雄3千萬交保

北檢偵辦合宜住宅弊案25日偵結,發言人黃謀信表示,依貪汙等罪起訴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等5人。(中央社)
北檢偵辦合宜住宅弊案25日偵結,發言人黃謀信表示,依貪汙等罪起訴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等5人。(中央社)

【記者戴德蔓、徐乃義/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合宜住宅弊案,25日完成偵結,將涉案關係人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副總魏春雄、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密友陳麗玲及北科大退休教授蔡仁惠,依貪汙等罪起訴。台北地院合議庭經6小時開庭及評議,裁定葉世文續羈押、趙藤雄3千萬交保,限制住居,每周需到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報到;魏春雄則是5百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與趙相同時間赴三峽分局北大派出所報到。

北檢偵辦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案25日偵結,依貪汙等罪嫌起訴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前)等人。(中央社)
北檢偵辦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案25日偵結,依貪汙等罪嫌起訴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前)等人。(中央社)

檢方以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葉世文7年以上徒刑,另外再以淡水新市鎮案起訴葉世文、陳麗玲藉勢藉端勒索罪;檢方批趙藤雄、魏春雄2人,藉由行賄公務員取得比其他建商更具優勢的重要資訊,以金錢交換利益,將賄賂的空缺轉嫁給民眾買單,檢方審酌趙、魏2人於偵查期間,對關鍵案情多以「忘記了」、「不知道」回答,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白手套蔡仁惠自首轉汙點證人,因此求處輕量刑。

檢方認定,葉世文在八德、林口合宜住宅案向趙索賄2,600萬元,趙藤雄為了取得該標案,要求公司副總魏春雄聯繫,後透過白手套蔡仁惠交付前金賄款1,600萬元給葉世文。

檢方另查出,葉世文另與女密友陳麗玲向投入淡海新市鎮案的興富發董事長鄭欽天,強索一品莊豪宅優惠價及裝潢,另起訴葉、陳涉犯至少判刑10年以上的藉勢藉端勒索罪,並且沒收犯罪所得750萬元。

內政部次長陳純敬表示,雖然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影響外界對合宜住宅觀感,但承購戶權益及工程進度不受弊案影響。桃園縣政府也表示,尊重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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