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刑事保證金發還加計利息

(記者吳旻洲/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9日初審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刑事保證金應給付利息,發還時,實收利息一併發還。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表示,依現行規定,已解繳國庫的保證金如是現金或有價證券提供者,依法沒入保證金及孳息,但歸還卻僅還本金,對孳息卻沒規範處理,對被告不公平,也會讓外界認為司法部門提高保證金,是為了增加利息、圖利自己,因此提出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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