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拾穗】四眼原則
日前聽到一位現在服務於一家德國公司的朋友,提及他們公司裡的主管有一個四眼原則(Four eyes principle),意思是如果有一份對外的重要文件要發出前,要經過兩個人(四個眼睛)看過,確定內容無誤之後,再發出。
我也曾經在一家國際知名的德商服務過,就看過由二位主管共同簽名的信件。這兩位主管通常一位是具有工程背景,例如廠長或工程主管,另一位是有商業或財務背景,例如財務長。
一份文件要發出前,經過工程和財務兩種不同背景的主管簽核,表示該決定考慮的不只是某一功能背景的思維,而是較全面性的角度。
德商的「四眼原則」和我過去接觸的美商公司不同,美商公司通常是一份文件由一位負責的主管簽核了就生效。「四眼原則」的簽核方式,反映了我的德語老師說的,德國人做事的原則,是「緩慢但是確實」。二個人看過比一個看過的還要保險一些,但是決策過程就會多出一些時間,這是此原則的缺點,但優點是不會匆促做決定。
每一個國家的企業,在決策的過程中都有不同的流程。有的採取由上而下,如美式;或由下而上,如日式;或是兩人以上共同簽核,如德式。這些方法都有其優缺點,其目的都是興利和防弊。不知台灣的企業一般採取何種決策或簽核方式?
——摘編自《管理拾穗部落格》(安瑟管理Arthur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