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條例修法 環團質疑替業者解套
環保署擬修訂〈飲用水管理條例〉,明定禁止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取水口一定距離內,開發超過20間客房的旅館,或16間以上客房的民宿。環團27日召開記者會質疑,清境過度開發問題未解,環保署急著修法,有為業者解套之嫌,並要求環保署先取締清境違法民宿旅館,再談修法。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指出,環保署修法後,未來業者可能將大型旅館、民宿建案,分割為19間以下旅館、15間以下民宿,規避政府監督。修法後將加速惡化台灣水庫優養化及死亡,製造更多「清境第二」。
粘麗玉建議,應先針對目前飲用水保護區的開發進行汙染調查、評估可接受汙染總量、規範設置汙水專管,並要求排放廢水到飲用水保護區外,再評估是否可開發。
環保署毒管處長袁紹英則回應,清境農場現有非法旅館業者,不會因飲用水管理條例修正案而就地合法。修正案目前尚在預告公告階段,4月1日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後,再決定是否修正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