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奶粉禁促銷 違者最重罰400萬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5日宣布,今年9月24日起,嚴禁業者不得再以免費的樣品、贈品來促銷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也禁止奶粉廣告內中提及「營養等同母乳」或「營養優於母乳」等字眼,違者最重可罰400萬元。◇

延伸閱讀
北捷廣告 議員踢爆中資介入
2015年05月12日 | 9年前
陸報業刮寒風 廣告收入驟降
2015年05月10日 | 9年前
陽台刊成泳池 建商遭罰100萬
2015年05月06日 | 9年前
網路廣告成趨勢 感動攻勢取勝
2015年04月21日 | 9年前
研究:母乳寶寶長大後EQ高
2015年03月18日 | 9年前
「奶粉將下毒」恆天然接獲威脅信
2015年03月10日 | 9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