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定型化契約 逾6成不合格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9日公布,去年教育部體育署查核健身中心招募會員及體育場館業者發行禮券所使用的定型化契約及禮券情形,發現有69家健身中心業者合格率34.8%,不合格率65.2%;30家體育場館業者合格率13.3%,不合格率86.7%。
消費者保護會召集人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表示,為確保從事健身活動消費者權益之維護,請教育部體育署持續查核不符合業者並發布消費警訊,或依消保法等規定為必要處置。
行政院再次提醒消費者,簽訂任何定型化契約前,請務必參考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發布之各類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或直接上行政院網站http://www.ey.gov.tw資訊與服務項下的消費者保護下載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