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賢君

  (圖/素素)
(圖/素素)


貞觀年間,由於唐太宗能任人唯賢,知人善用;廣開言路,虛心納諫,並採取以農為本,休養生息,減輕徭賦,厲行節約,完善科舉制度等政策,使得社會出現了安寧的局面。

貞觀王朝 分權體制

中國封建社會的中央政府實行「三省六部制」,但貞觀王朝的三省職權劃分則初步體現了現代化政治特徵--分權原則。中書省發布命令,門下省審查命令,尚書省執行命令。一個政令的形成,先由諸宰相在設於中書省的政事堂舉行會議,形成決議後報皇帝批准,再由中書省以皇帝名義發布詔書。

詔書發布之前,必須送門下省審查,門下省認為不合適的,可以拒絕「副署」。詔書缺少副署,依法即不能頒布。只有門下省「副署」後的詔書才成為國家正式法令,交由尚書省執行(當時的賢臣魏徵就供職於門下省)。

這種政治運作方式有點類似現代民主國家的「三權分立」制,西方在十七世紀興起的分權學說,李世民早在一千多年前就已運用於中國的政治體制,進一步說明了貞觀王朝的文明程度是何等之高。

注重法治 以身作則

最為難能可貴的是,李世民規定自己的詔書也必須由門下省「副署」後才能生效,從而有效地防止他在心血來潮或心情不好時,做出有損清譽的草率決定。

唐太宗十分注重法治,他曾說:「國家法律不是帝王一家之法,是天下都要共同遵守的法律,因此一切都要以法為準。」作為一位萬人之上的君主能夠說出這樣一番話來,唐太宗不愧是一位開明的皇帝。法律制定出來後,唐太宗以身作則,帶頭守法,維護法律的穩定。

貞觀時期,唐太宗真正地做到王子犯法與民同罪。執法時鐵面無私,但量刑時太宗又反覆思考,慎之又慎。他說:「人死了不能再活,執法務必寬大簡約。」由於太宗的苦心經營,貞觀年間法制情況很好,犯法的人少了,被判死刑的更少。據載貞觀三年,幾乎達到了封建社會法制的最高標準──「刑措」,即可以不用刑罰。

社會秩序 穩定平和

貞觀王朝的社會秩序好得令人難以置信,全國判處死刑的囚犯只有二十九人。貞觀六年的歲末,李世民准許死刑犯回家辦理後事,明年秋天再回來就死。次年九月,二百九十個囚犯全部回來,無一逃亡。

那時的中國政治修明,官吏各司其職,人民安居樂業,不公平的現象少之又少,國人心中沒有多少怨氣。豐衣足食的人不會為生存鋌而走險;心氣平和的人也不易走極端,因此犯罪的機率也就少之又少。

商業經濟 迅速發展

貞觀王朝是唯一不歧視商業的封建王朝,不但不歧視,還給商業發展提供許多便利條件,進一步體現了李世民的高瞻遠矚之處。在唐太宗的倡導下,貞觀王朝的商業經濟有了迅速地進展,當時世界出名的商業城市,有一半以上集中在中國。

唐朝開放程度很高,路上、海上的絲綢之路貿易興盛,舉世文明的「絲綢之路」是聯繫東西方物質文明的紐帶,絲綢之路上的商旅不絕於途,品種繁多的大宗貨物在東西方世界往來傳遞,使絲綢之路成了整個世界的黃金走廊。

中國歷史上出了八百五十三個帝王,只有李世民一人擁有如此傑出智慧和胸襟,賢明的唐太宗,為華夏民族的歷史譜寫了光輝燦爛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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