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助理納勞保 蔣偉寧提3衝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月駁回台灣大學提出的行政訴訟,等於認為學生助理屬於勞工的身分,判台大敗訴。教育部則提出3點影響評估,表示若沒有做好配套措施,預估校方與學生都會受到衝擊與影響。
教育部長蔣偉寧25日到立法院做專案報告,提出大學各類型兼任助理全面視為僱傭關係,可能造成3點衝擊。
首先除了增加學校經費負擔之外,依照現行法令規定,短期兼職人員無論支領金額多寡,雇主都需負擔全時間投保責任,大部分助理的助學金低於全時工作薪水,有「低薪高保」的疑慮,學生可支領的錢也可能更少。
另外,學校若將兼任助理當作勞工,可能造成學校大幅刪減學生參與研究、教學的機會與資源,未蒙其利反受其害。
除了勞保之外,學生多以眷屬加保全民健保;如果改以學校為投保單位,不僅增加學校財政負擔,因許多助理是短期僱用,經常性的異動,也會增加學校重複作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