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食品原料成品強制送驗 基改產品逾0.9%須標示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未來將把現行含5%基改原料才需標示的規定,下修至含0.9%就得標示。(中央社)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未來將把現行含5%基改原料才需標示的規定,下修至含0.9%就得標示。(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施芝吟/台北報導】

針對近來引發民眾恐慌的黑心食品風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9日初審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強制規定食品業者須將產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自行或送交第三方驗證單位檢驗,至於檢驗細節,估計最快明年6月前會公告。此外食藥署也宣布,將於12月底預告基改產品含0.9%以上就須標示的新規定草案。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9日排定審查〈食管法〉修正案,初審通過行政院版本第7條,「食品業者應將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檢驗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檢驗」。立委盼透過業者自行把關,減輕政府財務及人力的負擔。

衛生福利部食藥署署長葉明功指出,這是首度將強制要求業者負起檢驗食品責任入法,地方衛生局也會進行稽查。葉明功強調,若法案順利三讀,最快明年6月前,就能公告哪些食品業者須強制送驗,檢驗的程序、週期等細項。

而對於基改食品,目前台灣標示規定,以基改黃豆或玉米為原料且占最終產品總重量5%以上,應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樣,外界質疑規定太過寬鬆,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未來將比照歐盟標準,下修至含0.9%就得標示,違者將開罰4~20萬元,預計月底就可預告正式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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