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收費爭議 新北統一標準
新北市救護車收費標準有訂標準,但卻有模糊地帶導致收費爭議不斷,新北市政府於3日通過〈新北市救護車執行勤務收費標準〉,將明確區分相關的計費標準。
衛生局長林雪蓉指出,之前訂出民間救護車收費標準,但因費用起算時間模糊,導致救護車與病患家屬常起爭端,引發亂喊價的爭議,目前新北市共有6家救護車公司,將研擬收費標準,明訂救護車費、救護人員費等收費標準。
新標準規定以到達指定載送地點起算,到離開目的地止,時間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收,之後以半小時計算。林雪蓉說,救護人員費用區分醫師費、護理人員費及救護技術員依等級不同採差別收費,醫材藥品費明訂依成本價多加計15%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