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救護車,高市開出首張繳款書
救護車不當使用時有所聞,為避免民眾濫用救護資源,高雄市自從7月1日起,對不當使用救護車的民眾一趟收取1,700元費用,消防局並於昨(17)日開出第一張繳款書。
本月2日,一名家住田寮區的7旬老翁,申請救護車送醫,救護人員到場後評估對方意識清楚,惟腳部疼痛無力,便依地區救護責任分區建議就近送往義大醫院,但家屬仍堅持指定送往台南市郭綜合醫院,以方便家屬就近照顧。
由於該名老翁並無相關病史,也非病情需要,指定醫院不具積極醫療效益,此舉不但容易延誤就醫時機,而且往返耗時恐影響其他緊急傷病患的權益,因此消防局依法開立繳款書,盼引導市民珍惜救護資源。
據消防局統計,高雄市救護車使用大戶約計70人,一年共申請1,330次,其中一位婦人,5個月使用150多次,平均一天一次,救護員予以勸導,還被投訴服務態度不好。消防局表示,民眾身體不適申請救護車,只要尊重救護專業,由救護人員評估且不指定送往醫院,便不用擔心收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