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1.5個醫師被告 醫法攜手降低糾紛

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中)感謝台中地方法院院長陳東浩(左)與台中市醫師公會理事長羅倫檭(右)攜手幫台中市民調解醫療糾紛。(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中)感謝台中地方法院院長陳東浩(左)與台中市醫師公會理事長羅倫檭(右)攜手幫台中市民調解醫療糾紛。(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台灣醫病關係空前緊張,每年約有560件醫療糾紛定案,也就是平均每1天,有1.5名醫師被告。台中9月1日舉行「第一屆醫法論壇」,百位司法、醫學、法律、消費代表,分別就「醫療調解」、「醫療諮詢」、「醫療鑑定」及「立法芻議」等議題,探討醫療糾紛如何獲得適當解決,期望改善目前情況。

中市衛生局指出,根據醫審會醫事鑑定小組統計,全國每年約有560件醫療糾紛定案,平均約一天有1.5名醫師被告,確定有罪者僅0.7%,一件案件審理平均3至5年,如果家屬和醫師雙方不服判決繼續上訴,恐怕要再拖5至10年的審理期,對雙方來說可是一種極大的精神煎熬。

去年首次由台中市醫師公會與台中地方法院合作的「訴訟前醫療糾紛調解計畫」,由22個各科資深醫師與10名退休法官或庭長共同組成「醫、法雙調解委員制度」,讓在醫院調解醫療糾紛失敗後,原本要進入司法的醫病雙方,多一個專業調解管道。

衛生局指出,「醫療糾紛調解制度」試辦半年多來,共受理45件,一件調解約2至3個月完成,完成調解有32件,成功調解有17件,成功率高達53%,遠高於進入司法訴訟成功率的0.7%。患者、醫師雙方能透過調解平台,理性、和平表達各自訴求達成協議。

除了80位由醫師公會組成的「醫師顧問團」,擔任法官的醫療顧問,另外也由榮總、中國、中山及彰基4家擔任醫療鑑定,將案件收文、調病歷、醫療專業諮詢、訴訟攻防、鑑定報告及最後辯論終結等程序,從平均3百天縮短為30~60天,期望逐步改善目前醫病的緊張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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