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法聯手調解糾紛 中市和解率近4成
根據醫審會醫事鑑定小組統計,全國每年約有560件醫療糾紛定案,平均約一天有1.5名醫師被告,確定有罪者僅0.7%,一件案件審理平均3至5年,如家屬和醫師雙方不服判決、繼續上訴,恐怕再拖5至10年審理期,對雙方來說都是極大的精神煎熬。
台中地方法院從去年10月首度試辦「醫療糾紛調解制度」,經由醫療調解委員、醫療顧問及醫療鑑定合作,在2個月內快速將鑑定報告提出,以縮短結案程序。
截至103年7月,「醫療糾紛調解制度」累積86件中,32件(4成)透過調解平台,患者、醫師皆能理性和平達成協議,102年8月高雄地方法院也加入試辦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