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費調漲 教團:應課徵資本利得稅
大學學雜費調漲方案,教育部將到立法院報告,教育團體16日表示,希望教育部撤案,並研議課徵「教育捐」或「資本利得稅」,同時增加教育預算。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指出,當教育已非成為窮人翻身的機會,調漲學雜費只會更快壓垮弱勢族群。
根據「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內容,學費調整將分兩階段,第一階段的調漲機制學雜費漲幅為6%,主要針對公立大專校院大一新生進行,公立學校調漲學雜費後,教育部擬逐年減少其基本需求補助,將經費統籌直接用於補助弱勢學生,自102學年度起實施,預定每4年檢討1次。
第二階則以學雜費反映教學成本與提高教育品質為目標,預計自103學年度起開始實施,最高調整5%。
反對調漲的學生團體認為,教育部以公私立大學學費「反重分配」為調漲理由,把高教成本轉嫁給學生與勞工家庭,卻不檢討對資本課稅,各校教育資源分配等問題,根本無法達到真正的社會重分配。
劉欽旭表示,弱勢家庭子弟多就讀私立學校,負擔高昂的學費,所分配到的資源卻遠少於公立學校學生,台灣高等教育有明顯「反重分配」現象,政府應該提出更積極的對策,讓台灣教育回到「公共化」的軌道,而非一味調漲學費。
針對教團的要求,教育部次長陳德華回應,目前只是立法院要求教育部提出報告,現階段沒有撤不撤案的問題,強調學費調整會以學生最大的利益為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