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龍斌告壹週刊 求償千萬
針對《壹週刊》不實報導,台北市長郝龍斌11日委託律師對《壹週刊》及撰稿人提告,並要求賠償1千萬元及登報公開道歉。
郝龍斌聲明稿指出,《壹週刊》對台北市政府及他本人的多項指控,因內容重大背離事實,對他的名譽造成嚴重傷害,郝龍斌已委託律師正式向《壹週刊》及撰稿人提告,並要求《壹週刊》賠償新台幣1千萬元,以正視聽,所得將全數捐做公益。
另外,郝龍斌也要求《壹週刊》及撰稿人,在四大報頭版以顯著篇幅公開道歉並澄清事實,同時不排除提出刑事告訴。
《壹週刊》日前報導指稱,2月過年前,郝龍斌1星期內至少有2~3次,頻繁出入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服務處,且時間多在下午。
郝龍斌10日面對市議員質詢時說,最後一次到服務處見賴素如是99年選舉時,之後都在公開場合見面,當天同時也發表新聞稿駁斥《壹週刊》所謂「闢室密談」、「一個禮拜甚至有二到三次」均屬不實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