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民族團結惡法 存假、大、空特性

中華亞太菁英交流協會1日舉行「強制統一?跨境鎮壓?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台影響與因應」座談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中華亞太菁英交流協會1日舉行「強制統一?跨境鎮壓?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台影響與因應」座談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林丞奕/台北報導】

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1日正式上路。對此,多位專家學者分析,該法充斥模糊的法律概念,目的是讓中共能實行政治威嚇,對民眾產生寒蟬效應,未來台灣人在第三地被引渡到中國的風險會增加。

中華亞太菁英交流協會1日舉行「強制統一?跨境鎮壓?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台影響與因應」座談會。

師大東亞系教授范世平分析,這部法律只有一個核心概念就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就是政治性法律。他認為該法具有「假、大、空」三個特質,首先是假,法律提到各民族一律平等,但從新疆、西藏、香港等案例來看,這就是假話。

師大東亞系教授范世平。師大東亞系教授范世平。(記者宋碧龍/攝影)

至於大、空,范世平解釋,這部法律將各行各業都包含在內,從國家至個人,從國務院到縣級人民政府等,可以說是無所不包;法律中雖然有一章是法律責任,但事實上沒有任何罰則,該法唯一的功能就是維穩、維護國家安全,而且中共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非常多,現在又多了這部法律,這突顯中共黨魁習近平對執政缺乏自信。

在中國台商經營風險增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陳玉潔指出,該法容易被權力濫用,例如第60條規定,企業事業組織在本單位內發生的「破壞民族團結進步的行為」,應當及時予以制止,未及時制止,「造成不良後果或者影響的」將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責任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這增加台商了在中國經營的風險,因為還要管理員工行為,若有涉及民族團結議題,恐被認定為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陳玉潔。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陳玉潔。(記者宋碧龍/攝影)

陳玉潔再舉例,該法第31條第1款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等方式,製作和傳播含有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等破壞民族團結進步內容的信息」,若台灣人在社群媒體傳播身分認同、反對中共的訊息,是否會被認定違反民族團結?而且該法第54條也有投訴跟舉報制度,過去屬於組織內部或私人網絡的言論內容可能就會有風險。

陳玉潔分析,這部法律還會引發的問題包含,當國人前往中港澳或者第三地時可能會被引渡到中國,這是無法控制排除的,而且長臂管轄的功能本來就不在於實際上要抓到多少人、多少人在中國被定罪,而是製造境外的寒蟬效應。

台北地方法院國安專庭法官許凱傑指出,這部法律關鍵不在於民族團結促進,而是中共的統一。他提出三點建議,一、建立交流風險分級,對不同對象提供差異化指引;二、強化司法互助、引渡與第三國執法合作的政治性審查,避免民主程序被威權國家用來追溯政治性案件;三、建立跨境鎮壓的通報、揭露與支援平台,而非由個別受害者自行承擔。

台北地方法院國安專庭法官許凱傑。台北地方法院國安專庭法官許凱傑。(記者宋碧龍/攝影)

許凱傑補充,中共法律戰不只是用法律外衣包裝,而且在民主國家的破壞或暴行實際上也能做到,如:中共在全世界約60個國家有上百個祕密警察站,中共是可以針對中國的少數族群、台灣人進行監控,甚至傷害人身自由、將人送中。

學者:習近平為21大鋪路

至於這部法律對中共的重要性。范世平認為,這是習近平在為明年21大鋪路,因為習要再連任,必須要有正當性,而且他認為這部法律主要就是針對台灣,雖然台灣只被提到兩次,但真正適用對象就是台灣,這也是習近平要連任的正當性基礎,就是把台灣納入民族團結促進的內容。

許凱傑分析,對中共來說,其對內不再有自信,這部法律就是強化敘事,也顯示中共急了,該法相當於憲法地位,而且還細節規範到個人、家庭,顯示中國內部的維穩也發生了改變,因此需要重新振奮人心。此外,這幾年來中共頻繁推出眾多法律,但內容都不具體,顯示其政策宣示急切,但實際執行缺乏具體討論。

陳玉潔認為,對習近平來說,自其2012年掌權以來,遇到眾多民族議題的重大挑戰,雖然習透過鎮壓手段處理,但習認為有必要不讓矛盾再發生,所以這部法律不只是要預防,而是要透過積極手段把一些作為責任化,並深入到社會、家庭。

惡法把「支持統一」變義務

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表示,「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不利民族團結進步」等事項並未在該法中明確定義,未來只要不符合中共的政治敘事,就可能被扣上違法的帽子,表面上宣稱「促進民族團結」,實際上卻是將威權統治、思想審查與跨境恫嚇進一步法律化。《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將「支持統一」變成法律義務的惡法,在中共當局的邏輯下,不只是「主張台灣主體性」可能違法,甚至連「不積極認同中共的統一論述」,都可能被視為有問題。

外交部:侵害各國主權

外交部則表達嚴正反對,並批評中共企圖透過該法,進行長臂管轄與跨國鎮壓,擴大威脅、恫嚇台灣及其他國家人民,嚴重侵害各國主權與國際人權,呼籲國際社會共同反制威權擴張。

警政署呼籲,全體國人切勿成為境外敵對勢力「在地協力者」,任何人若受指使、利誘或脅迫,從事蒐集、傳遞、協助監控或其他足以危害相關組織或個人安全及社會秩序的行為,均屬違法,警方將依法查辦,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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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8日 | 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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