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止鼻血棉挨罰3萬 高雄衛生局:醫用棉花為醫療器材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近日首次查獲民眾於網路販售未經查驗登記的「醫療用棉花」。(高市府衛生局提供)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近日首次查獲民眾於網路販售未經查驗登記的「醫療用棉花」。(高市府衛生局提供)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近日首次查獲民眾於網路販售未經查驗登記的「醫療用棉花」,依法要求立即下架及申請查驗登記,並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裁處3萬元以上罰鍰。衛生局強調,醫療用棉花屬醫療器材,涉及人體安全,有嚴格管理規範,不可任意於網路販售。

衛生局指出,路竹區某民眾自日本購入棉製產品,雖然日本原廠製造商聲稱非屬醫療器材,但經檢視產品外包裝及說明書,發現該商品明顯刊載具「止鼻血」及「吸收鼻水」等用途,即有吸收體液的醫療目的。

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視產品說明、用途及成分後,判定該產品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的J.5300「醫療用吸收纖維」類別,依法為醫療器材管理範疇,須完成查驗登記後始得販售。因此要求立即下架及申請查驗登記,另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裁處3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說明,「醫療用吸收纖維」是指基於醫療目的,由棉花或合成纖維製成,用於患者身體表面塗藥或吸收少量體液的器材,此類產品如棉球、棉片或棉墊等,若用途涉及傷口處理或體液吸收,即屬醫療器材,須依法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並具醫療器材商資格後才能販售。但若僅作為一般清潔或化粧品使用的吸收纖維用途,則不屬醫療器材列管。

衛生局提醒,包含棉花,棉花棒、OK繃、口罩等日常用品在內,若產品外包裝及說明書刊載醫療用途或說明,即可能屬醫療器材管理範疇,民眾可先至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申請釐清產品屬性,若為醫療器材須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相關規定取得許可證及醫療器材商資格才可合法販售,避免因資訊不清而誤觸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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