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突換合約 遭質疑規避年資計算
《外送專法》將在7月21日正式施行,不過近期傳出Uber Eats突然向外送員發布新版合約,若未同意新協議,外送員將無法上線接單。台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19日質疑,此舉是為規避解約費用風險及年資計算方式,呼籲主管機關應介入調查。對此,Uber Eats聲明,簽約主體變更不影響外送員年資及相關權益。
Uber Eats給外送員的最新通知內容提及,為能更好的整合平台營運,5月19日起須另行簽署「優食好物台灣股份有限公司」的外送合作夥伴條款,同時於18日終止與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外送合作夥伴合約;外送員可自行考慮是否簽署,但只有同意才可依新條款上線接單。
內容也說明,外送員未來的報酬皆改由優食好物台灣股份有限公司給付。
台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建明質疑,Uber Eats是否會透過更換簽約公司,規避外送員服務年資的計算方式,擔心影響《外送專法》通過後的相關保障,呼籲主管機關應立即介入調查,遏止平台業者的惡劣行徑。
台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發言人蘇柏豪表示,新合約賦予平台極大的擴權,能單方面決定扣減外送員的報酬,且認定標準不透明,完全是霸王條款,此舉不僅違背公平誠信原則,也會威脅到基層外送員的家庭生計。
對此,Uber Eats回應,此次調整主要為平台營運整合所進行的簽約主體調整與《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簡稱外送專法)無關。簽約主體變更為「優食好物台灣股份有限公司」後,外送合作夥伴體驗將無改變。
Uber Eats表示,《外送專法》實施後,「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與「優食好物台灣股份有限公司」均依法各別適用相關規定。此外,外送合作夥伴與「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期間將計入《外送專法》所規定之經濟補償給付基準之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