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執行金融掃黑專案 犯罪金額達321億
調查局於上月發動「金融掃黑專案」,並於2日舉行成果記者會,成果包含共執行215案、搜索168處、約談725人、查獲不法公司953家、不法公司帳戶969個,犯罪金額達新臺幣321億3,796萬餘元,也查扣不法所得達1億496萬元。
調查局表示,上月1日至同月31日期間發動「金融掃黑專案」,共執行215案、搜索168處、約談725人、查獲不法公司953家、不法公司帳戶969個,犯罪金額達321億3,796萬餘元,另查扣賓士、保時捷、BMW等名車、名錶、名牌包及銀行帳戶等不法所得達1億496萬元。
調查局發現,不法集團常以人頭公司或商號銀行帳戶作為主要洗錢工具,先利用人頭設立或取得公司或商號,假藉辦理停業公司或商號之負責人變更,進而申請開通企業憑證等帳戶功能,復假冒商業交易需求設定高額銀行帳戶網路交易額度,透由多層帳戶快速轉匯,規避司法機關凍結、查扣,藉此掩飾不法金流之來源與去向罪。
至於本次查緝行動破獲犯罪案件類型有六種,包含跨國詐欺、博弈集團利用人頭公司洗錢;金主結合記帳業者虛設人頭公司洗錢;集團虛設行號向金融機構詐貸;以空殼公司印股票換鈔票詐欺投資民眾;虛設行號吸金詐欺;虛設行號掏空公司資產。
最後,調查局呼籲,民眾應提高警覺審慎判斷投資訊息,且勿因小額報酬、人情等因素而擔任人頭公司負責人,以免成為詐欺、洗錢共犯,調查局將持續積極嚴查速辦,從源頭阻斷集團犯罪,及時遏止不法行為,並阻絕不明境外資金流入臺灣,共同守護社會安定及國人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