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案凶手逃死 馬國校友會:難以接受
犯下2020年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命案的凶手梁育誌,歷審皆判處死刑,但高雄高分院更二審認定,他並非預謀殺人,有教化可能,故改判無期徒刑,引發輿論譁然。馬來西亞留台校友會聯合總會30日聲明,此判決令人難以接受,恐怕衝擊對台灣安全的信心。
憲法法庭做出「憲判字第8號」判決限縮死刑達成條件後,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合議庭三名法官一致認為,有不得已必須剝奪梁男生命之必要,因此仍判處死刑,為死刑釋憲後仍維持死刑的首例。梁男同時犯強制性交未遂、遺棄屍體罪,已分別判刑定讞,強制性交殺人罪部分尚未審結,經上訴後,由最高法院二度發回更審。
更二審合議庭審酌,梁男原本計畫僅是劫財劫色,首次收緊上吊繩圈後,因鍾女反抗超出他原本預期,害怕被發現才痛下殺手,收緊繩圈而殺死鍾女,因此不能以事先備妥上吊繩就認定他有殺人預謀,應屬間接故意殺人,且應與強盜罪分論併罰;此外,依鑑定結果,他仍有教化、矯治可能,因此將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人部分改判無期徒刑、強盜罪判刑8年。
對此,馬來西亞留台校友會聯合總會表示,此案發生以來始終牽動全體馬來西亞留台人與馬來西亞華社的情感與關注。每一位赴台灣求學的馬來西亞學生都如同自己的孩子,家長把孩子交託出國深造,社會寄予厚望,卻發生如此重大悲劇,至今卻未見一個足以撫平社會與家屬情感的司法結果,令人沉重與難以接受。
該會指出,校友會一向積極協助推廣赴台升學與高等教育交流,長期向馬來西亞學子與家長介紹台灣優質教育環境,但此案多年來歷經反覆審理與多次判決變動,過程一再震盪社會對正義實現的期待,也對留台學生與家長的安全信心造成實質衝擊,因此未來在推動赴台升學教育工作時無可避免必須面對來自家長的疑問與憂慮。
該會強調,當最終裁決與社會正義直覺產生巨大落差時,削弱的不僅是判決的說服力,更是整體制度的公信感,因此嚴正呼籲,相關單位應全面檢視並強化、保證國際學生在台的人身安全保障機制,同時應加強校園與校外生活圈之安全防護與風險預警系統,也必須正視重大涉外刑案對國際教育交流與學生信心的長期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