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配表]財政懸崖協議重點
財政懸崖協議重點
◎提高年收入在40萬美元以上的個人及年收入45萬以上家庭的稅率,由35%至39.6%。收入在25萬以上的個人,或者收入30萬以上的家庭,設定個人減免額和列舉項目扣除額上限。 |
◎前總統小布希2001年對年收入低於40萬美元的個人及年收入低於45萬美元家庭的減稅優惠,永久延長實施。 |
◎兒童免稅額、非營利所得免稅額、低收入家庭的大學學費減稅延長5年。 |
◎研發免稅額、風力發電免稅額延長至2013年底。50%紅利折舊延長1年。 |
◎遺產超過1千萬美元夫婦的遺產稅率,從35%增長到40%,但保留頭500萬遺產免稅。 |
◎200萬人的失業保險給付延長1年。 |
◎不削減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的醫師給付,但成本須通過減少其他開支彌補。 |
◎未來10年自動減支1.2兆美元的「分段強行減債」延後,共和黨提議延後三個月,但還未最後決定。 |
◎富人稅等措施在今後10年間增加稅收6千億美元。 |
資料來源:大紀元新聞網、中央社 記者張凡/製表